6.念佛堂规约

时间:2015-03-22来源:未知 作者:本站编辑 点击:
经云: "末法亿亿人修行,罕一得道,唯依念佛得度生死",是以末法中人,非念佛莫能自度,舍净土无可化他,念佛一法,但具信愿持名,求愿往生,则莲品可期,无事不办,兹略陈

经云: “末法亿亿人修行,罕一得道,唯依念佛得度生死”,是以末法中人,非念佛莫能自度,舍净土无可化他,念佛一法,但具信愿持名,求愿往生,则莲品可期,无事不办,兹略陈数例,共策身心:

一、本堂以发菩提心,信愿持名,勤修三福,回向求生净土为宗,不宜夹杂禅密等法,以免多歧自误。

二、闻起香讯号,即准备进堂,不可迟到早退。

三、念佛必须至诚恳切,不得口念心驰。

四、念佛须六字或四字分明,不得夹杂余音腔调,或错板拖 腔。

五、念佛声音高低和众,不缓不急,念兹在兹,勿生杂念,则一心不乱,三昧易成。

六、念佛堂内,除经声佛号外,不得有杂语笑声。

七、静坐时若有昏沉,可下位礼拜或跪佛堂默念圣号。

八、绕行念佛须提起脚跟,不可拖鞋出声。

九、若有大德法师开示,须恭敬谛听,不生轻慢。

十、课余学习佛经祖语,一以净土法门为归。

十一、念佛堂人员若有事外出,或暂不参加,除与客堂请假说明外,必须与管堂告假禀白。

藏经楼规约

佛法三藏,浩瀚无穷,溯其宗要,无非调冶我等三业,令悉清净,悟本心源,入佛知见,为便诸师修学查阅,管好藏书,务劳共守以下规约:

一、本寺僧众,欲向藏经楼借阅书籍,音带者,须先于客堂领取表格认真填写,经负责法师签字或盖章后,持藏经楼存档,方可在藏经楼借阅书籍及音带等。

二、在藏经楼内,不得高声喧哗,嬉戏,打闹,携带零食及非藏经楼书籍等物品。

三、经书法宝,均应恭敬爱护,不得折叠,破损,污渎,不得在书上圈点,眉注,画线等。

四、借阅者每次数量不得超过两件,并自动找管理人员登记,限期归还,若遇有特殊情形,须延期或多借者,应经管理人员同意,未经同意不可寻理为难。

五、为了使大众师查找资料方便,藏经楼内辞书及主要资料,只许在室内查阅,借阅者不得以任何理由,强求借出。

六、凡借书籍及查阅资料完毕,归还时务必放回原处,如有遗忘,不得随意辄放,应询问管理人员或请管理人员代劳。

七、管理人员对大众师借阅书籍,音带等,皆应认真登记,定时归还,归还时应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及遗失,据情节轻重,责令修补,罚赔,取消借书权等处理。

八、若发现有盗窃行为者,不与共住。

九、藏经楼所有书籍,管理人员应分门别类,定期检查,经常整理,以免虫蛀,发霉,如有破损,应及时修补。

十、凡向藏经楼赠送的所有经书物品,管理人员不得占为己有,应本着为众服务的精神,秉公办事,违者退为清众

十一、管理人员,应根据借阅者不同程度,众别以及学习情况,给予借阅相应的书籍,音带等。

十二、如有结缘书籍,须经负责人同意,非结缘书籍,不得强索。

十三、本藏书,音带等,仅供本寺僧众修学所用,原则上不外借,不准携带出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