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.法性常住·缘会而起

时间:2014-10-11来源:界诠法师博客 作者:界诠法师 点击:
法性常住,虽缘会而起,非有实物可生,灭亦同然。

       今天看了僧肇大师的《物不迁论》。

昔物不来今,今不往古,故曰不迁。

昔事自在昔而不来今,今物自在今而不往古;物各住彼时,可谓物不迁。说明法性常住,虽缘会而起,非有实物可生,灭亦同然。

云见无常之相,但其相各住一时,不能将往事迁至今日。

如少壮不至老耄,少壮时无老耄,则古不至今,今不往昔;唐无今时,今时无唐代,亦复如是,可谓物不迁。

无常变化的万象,只是如幻如化的假相,实无一物可变。旋岚偃岳(注1)而常静,江河竞注而不流,野马(注2)飘鼓而不动,日月历天而不周。即其理也。

注1:旋岚,指劫末的毗岚风;岳,指须弥山。劫末的大风吹倒了须弥山,叫做“旋岚偃岳”。

注2:野马,出自《庄子》,是指阳焰。阳焰,指浮尘为日光所照时,呈现的一种远望似水如雾的自然景象。佛经中常用以比喻事物之虚幻不实。

记于:2010年9月25日周六 小雨 12-16℃ 净居寺

今天看了僧肇大师的《物不迁论》。